河水坪综合农协二元母猪繁殖基地
经营承包方案
根据河水坪综合农协二元母猪基地建设方案,经县畜牧局和三里乡政府许可,综合农协理事会决议,拟对二元母猪基地实行承包经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利用省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建立生猪良种繁殖生产基地,提供优质猪源,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促进生猪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搭建在综合农协的组织基础上农民合作共富平台。
二、承包经营原则
二元母猪基地承包经营采取公开议标确定经营承包人,基地现有资产和后续建设资产为综合农协所有,承包人需以足值资产进行抵押或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50 万元)。经营管理期间,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综合农协的管理和监督,维护综合农协的声誉。
三、承包经营方案
(一)承包经营对象的资格确认
1、提供资信证明10万元以上;
2、提供生产管理计划(基地尾欠改造计划、养殖和发展计划、营销计划等);
(二)议标程序
1、经营承包对象达到三人以上才能启动议标程序;
2、议标小组人员为:县畜牧局、三里乡人民政府、县乡试点办、中国社科院试点小组、综合农协相关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议标前公布);
3、对各经营承包对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其它资质进行审核;
4、议标小组综合各方面因素,民主确认承包人。
四、承包经营注意事项
1、经营承包人与综合农协签订承包协议时,需交齐承包经营费和办理足值的资产抵押手续;
2、综合农协提供的财政资金经营承包人只能用于二元母猪基地的尾欠工程和牲猪养殖的前期投入,接受综合农协的跟踪财务监督和上级各部门的审计,以及项目实施质量监管等问题;
3、承包人因经营生产需要对二元母猪基地的尾欠维修和后续建设需提供相应的书面可行性报告和预算书,需得到县畜牧局和综合农协的同意,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营规模和种猪来源需经县畜牧局和综合农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5、经营承包风险及其他管理因素造成对社会不良后果的一律由经营承包人承担;
6、二元母猪基地所有商品的出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综合农协会员。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月15日 |